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金城江区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,位于广西西北部,是大西南出海的重要门户和商品流通集散地,介于东经107°33′-108°13′,北纬24°22′-24°55′之间,区境东界宜州区,西邻东兰县,南接都安瑶族自治县,北连南丹县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。金城江区总面积2340平方公里,辖1个街道、7个镇、4个乡,2015年,总人口34.13万,常住人口34.3万,其中城镇人口23.09万;有壮、汉、苗、瑶等27个民族。系云贵高原余脉地带,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,跨中亚热带向南亚热带过渡的气候带,年平均气温20.4°C,年降水量为1470毫米。2016年,河池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迁至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。金城江区历史悠久,秦代时今金城江区境为桂林郡地,汉代时为郁林郡属地,三国时为吴国郁林郡属地。晋代先为郁林郡地,后归桂林郡。隋朝时期,金城江区部分为始安郡属地,部分为郁林郡地,唐时隶属粤州(后更名宜州)皆为蛮地。